规章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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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为规范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的使用行为保障武汉理工大学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数字资源使用规范

第一条 武汉理工大学数字资源授权用户包括本校教职员工、全日制在册学生、博士后、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及其他可以合法使用武汉理工大学数字资源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授权用户”)。

第二条 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包括由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的由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购买使用权或被赋予使用权、试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授权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等。

第三条 授权用户在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在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时,如有下列行为,均属违规:

(一)超过正常阅读速度,连续、系统、批量地进行下载。比如在一小时内下载超过百篇以上的全文文献、对某本期刊整本或整期下载;

(二)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批量下载数字资源

(三)未经数字资源拥有者授权,向非授权用户(指校外人员)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数据、文献传递,或以此非法牟利;

(四)将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合法使用权限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包括将具有使用权限的帐号出租给校外人员使用;

(五)私设代理服务器使用数字资源,或私设代理服务器供非授权用户使用;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会同网络信息中心、相关院系等进行调查、认定,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

(一)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

(二)通知违规者所在院系,并在图书馆主页上予以通报;

(三)违规者在图书馆和所在单位等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字资源

(四)违规者三个月的图书馆借阅和数字资源使用权限

第五条 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赔偿。

第六条 违规行为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学校造成损失的,违规者进行赔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合理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暂行规定校办字201044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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